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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越權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怎麼樣

合同訂立 閱讀(1.17W)

首先,越權合同屬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是不生效的,這類合同一般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方能生效。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合同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行為是超越了許可權,而仍與之訂立合同,則具有惡意,那麼此時,合同就不具效力。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條: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單位負責人越權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