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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追訴期是多久?

職務侵佔辯護 閱讀(6.65K)
職務侵佔追訴期是多久?
律師解析:1、職務侵佔的追訴期,需要視情況而定。
2、如果可能判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則追訴期限是五年;
3、如果可能判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則追訴期限是十年;
3、如果可能判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則追訴期限是十五年;
4、如果可能判決無期徒刑的,則追訴期限是二十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