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解答>合同效力律師解答>

可撤銷合同是否屬於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效力律師解答 閱讀(1.17W)

可撤銷合同不屬於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銷合同屬於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銷前,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求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實際上是未發生效力的合同,在經過權利人確認或出現特定事由後才轉化為有效合同。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可撤銷合同是否屬於效力待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