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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要不下來怎麼辦?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03W)
工程款要不下來怎麼辦?
律師解析:實踐中催討工程欠款方法:
1、以物抵債法(又稱債務重組)。
對債務人無現款償還但同意以物抵債的,就進行合理估價。
抵償物要經濟實用,宜於變現。
清欠過程中,對於以物抵債的,需辦理相應權屬抵押登記手續。
2、錄音催討法。
電話錄音、錄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允許的方式。
錄音也是收集證據的一種方式,合法有效的錄音會讓您離得到工程款更近一步。
3、紀委查案方法。
以企業內部中層幹部離任審計為由,找到債務單位要求出具業務聯絡單。
一旦出具對帳單,就是有效證據。
收集到證據以後對方仍然不還款的,可以進行仲裁或訴訟的方式維護合法權益。
欠工程款不還法院經過審理後會判決對方給付應計的工程款,如果對方依然不履行判決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