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解答>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協議離婚是否有限制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91W)

離婚協議書,以離婚為目的,一般情況,離婚雙方簽訂離婚協議,約定自願離婚,約定子女扶養,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持這樣有效的離婚協議書、身份證、結婚證向婚姻登記部門申請離婚登記,經過登記,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因此,在起草離婚協議時,雙方不會在協議中約定經過一段時間離婚協議失效,要是離婚失效了,婚姻登記機關也不會受理雙方的申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協議離婚是否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