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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限制離婚自由為條件的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

離婚 閱讀(2.18W)

以限制離婚自由為條件的協議無效。相關法律規定實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是人的基本權利之一。是否結婚,與誰結婚,任何人無權干涉。行使婚姻自由權,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以限制離婚自由為條件的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