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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合同義務與附隨義務的區別有哪些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27W)

兩者的區別主要就在於義務產生的時間的不同,先合同義務是產生在締約過程中,到合同成立為止。而付隨義務則是伴隨著合同的產生、履行、消滅的全過程。另外,先合同義務只是付隨義務的一部分,而付隨義務要包括先合同義務,只是為了締約過失責任而區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從合同義務與附隨義務的區別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