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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競業限制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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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一些高階人員在進入公司工作的時候,用人單位為了避免勞動者將接觸到的資訊洩露出去,往往會要求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的合同,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需要簽訂該類合同的,勞動合同競業限制是有範圍的,那麼大家知道勞動合同競業限制範圍是什麼嗎?下面就來告訴大家。

勞動合同競業限制範圍是什麼

一、勞動合同競業限制範圍是什麼

用人單位可以與知悉其商業祕密的勞動者在中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後的一定期限內,勞動者不得到生產與本單位同類產品或者經營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用人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者業務。

儘管有些資訊在勞動合同期間未經允許,勞動者不得披露給第三方或者複製,但是如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憑記憶而掌握這些資訊,則勞動者在後可以利用。實踐中,勞動者洩露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事件時有發生,對用人單位造成了較大的損害。為了保護企業的商業祕密,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訂立競業限制條款。但是,如果勞動者複製或者故意記錄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掌握客戶名單,是為了將來解除勞動合同後使用,這種行為構成對誠信義務的違反,即便沒有競業限制協議,用人單位也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自己的商業祕密。

二、競業限制合同該怎麼寫

競業限制合同範本

甲方:(企業)營業執照碼:

乙方:(員工)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不是所有的勞動者都需要簽訂競業限制合同的,只有特殊的勞動者才需要,簽訂競業限制合同之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予一定的補償,當然一旦簽訂競業限制合同之後,勞動者就必須遵守合同規定的條款,否則用人單位可以追究勞動者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