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工資服務>平均工資>

經濟補償金及代通知金演算法是什麼?

平均工資 閱讀(4.62K)

經濟補償金及代通知金演算法是什麼?

一、經濟補償金及代通知金演算法是什麼?

經濟補償金是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工資水平來確定的。代通知金演算法是根據上個月勞動者工資確定。代通知金的賠償數額是平時的工資而不會將年終獎包括在範圍內。

“代通金”的支付標準,應當以上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但只以單月的工資為準,可能過高或過低,既有可能對用人單位不利,也有可能對勞動者不利,從整體上看不利於促進和形成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所以,結合《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個月的工資標準”應當是勞動者的正常工資標準。如其上月工資不能反映正常工資水平的,可按解除勞動合同之前勞動者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確認。

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是什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在實務中俗稱“代通知金”,可以簡單的理解為“代替通知期的金額”,有些媒體把“代通知金”寫成“待通知金”是不對的。“代通金”的支付標準,應當以上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但只以單月的工資為準,可能過高或過低,既有可能對用人單位不利,也有可能對勞動者不利,從整體上看不利於促進和形成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要對勞動者予以辭退的話,首先是需要根據我們國家法律規定來判斷是否達到了辭退的情形,如果說沒有達到辭退的標準的話,也就是說勞動者方面不存在著過錯,那麼是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的,否則就需要支付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