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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申報時間是多久?

個人所得稅 閱讀(2.75W)

       在進行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時候,不論是本人親自進行申報還是由他人進行代理申報,都是有一定的時間的期限的。那麼,個人所得稅申報時間是怎麼進行規定的呢?個人所得稅代理納稅申報操作規範有哪些呢?一起跟著本站小編來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知識吧。

個人所得稅申報時間是多久?

一、個人所得稅申報時間

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期限具體情況如下:

(一)自行申報納稅的申報期限

⑴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⑵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合夥企業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分月預繳的,納稅人在每月終了後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分季預繳的,納稅人在每個季度終了後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在3個月內進行彙算清繳。

⑶納稅人年終一次性取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在1個納稅年度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後的次月7日內申報預繳,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彙算清繳。

⑷ 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30日內向中國境內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⑸ 除以上規定的情形外,納稅人取得其他各項所得須申報納稅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⑹ 納稅人不能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需要延期的,按照《稅收徵管法》第二十七條和《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二)代扣代繳申報期限

⑴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和包括每一納稅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稅款等內容的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⑵扣繳義務人違反上述規定不報送或者報送虛假納稅資料的,一經查實,其未在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中反映的向個人支付的款項,在計算扣繳義務人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作為成本費用扣除。

⑷ 扣繳義務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經縣級稅務機關批准,可以延期申報。

二、個人所得稅代理納稅申報操作規範

代理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的關鍵問題,是能否全面、真實地反映納稅義務人的應稅所得。由於個人收入結算與支付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會給代理申報帶來一定的困難和風險。為確保辦稅質量,在界定納稅義務人性質的前提下,註冊稅務師應嚴格按規範程式操作。

(一)居民納稅義務人

居民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應負有無限納稅義務。本節主要介紹我國境內的企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中的中方和外籍人員工薪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代理申報的操作規範,除此之外的所得專案因很少涉及代理,故不作專門闡述。

(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但有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只負有限納稅義務。對非居民納稅義務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工薪所得,根據在境內實際居住的時間、支付方式和稅收協定的有關規定來確定是

綜上所述,關於個人所得稅申報時間的規定還是比較詳細的,如果是本人親自進行申報,我們一般是按照所從事的行業以及年收入的情況來進行區分。另外,對於他人進行代理申報的情況,一般是需要按照月進行繳納,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