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破產清算>

公司清算的登出流程

破產清算 閱讀(6.39K)

公司清算登出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登出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5、分別到社保局、稅務局、工商局、開戶行、質監局登出相應的賬戶,併到公安局登出公司印章,在報紙媒體上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登出。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清算的登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