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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怎麼進行清算的

破產清算 閱讀(3.11W)

1、由公司股東會做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東會做出公司解散決議後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
4、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製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6、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7、清算公告滿3個月後,製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8、製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組製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賬冊,報股東確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九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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