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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現哪些情形可以申請破產

破產清算 閱讀(5.25K)

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備破產原因:
(一)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二)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相關當事人以對公司的債務負有連帶責任的人未喪失清償能力為由,主張公司不具備破產原因的,人民法院應不予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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