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清算期間即可登報公示,需要在當地工商局認可的報紙進行登報,登出公告至少需要公示四十五天。社保局會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繳情況。自公司宣告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公司需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出,先登出國稅,再登出地稅。
《公司法》第七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髮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