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破產清算>

公司清算後剩餘財產如何處理?

破產清算 閱讀(3.25W)
公司清算後剩餘財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公司財產在清算中,應當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清算後剩餘財產應分配給股東,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財產在未依法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