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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清算如何進行?

破產清算 閱讀(2.7W)

在公司的經營過程中,管理者如何做好有遠見且正確的決策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因為管理者的失誤或者是在經營的過程中遭受同行打壓,公司很可能就經營不下去了。而這時如果確定公司無法繼續經營往往是會宣告破產的,但是公司破產清算如何進行呢?這就為大家進行解答一下。

公司破產清算如何進行?

一、公司破產清算如何進行?

1、股東會做出解散公司的決議;

2、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3、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4、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5、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6、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7、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8、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9、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商議公司是否解散等事宜,如果在商議後決定公司要解散,就要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小組,對公司的財產以及未了解的事物進行清算,然後再結算員工的工資之後,將清算報告送至法院再去登出公司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