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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歇業未清算股東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破產清算 閱讀(1.45W)
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讓股東承擔法律責任,以恢復受損害的債權人的利益。
以包括歇業在內的方式終止的,在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在清算後進行登記,即是的強制性規定,也是債權人通過非訴方式實現債權的手段。
在公司已越過清算程式而獲得了登出登記或吊銷的法律後果時,則說明是股東違反了股東義務,具有了侵害債權的故意。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歇業未清算股東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