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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是否承擔公司債務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1.12W)

公司法人在自己的責任範圍內承擔債務
1、法人責任是指一種以法人財產為基礎的有限責任。
2、法人財產是法人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基礎。法人的責任的實質是一種法人財產有限責任。
3、法人成立後,在正常的經營活動過程中所產生的對外責任無疑應為法人的責任,應由法人來承擔。但法人在經濟活動過程中,它不是靜態的,而是在不停地動態地變化,法人從設立到後來的可能被撤銷、解散或破產。
4、法人設立時的責任承擔的設定決定了在法人倒閉後的責任承擔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企業法人是否承擔公司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