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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設立登記流程包括什麼?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1.81W)

公司設立人應當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作為申請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作為申請人。

新公司設立登記流程包括什麼?

1、提出申請時,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以及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公司住所證明等。

2、股份有限公司應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檔案,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檔案。

(3)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4)公司章程。

(5)籌辦公司的財務審計報告;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公司住所證明等。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由此可見,公司經設立登記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資格,進而取得從事經營活動的合法身份

隨著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我國的公司設立的數量也是在不斷的上升的,新公司進行設立登記時候,發起人首先到工商部門進行公司名稱核准,然後再提交各種資料,包括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工商部門批准後,就標誌著設立登記完成,公司也就具備了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