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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登出股東承擔責任有哪些?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4.83K)

一、企業登出股東承擔責任有哪些?

企業登出股東承擔責任有哪些?

公司登出是指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根據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財產。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後,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公司登出所需要材料

申請登出前公司應開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後便可進入公司登出申請程式,清算後、登出前公司需要出具和準備如下報告: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2、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刊登登出公告的報紙報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公司在登出時,肯定是需要對公司的固定資產和相關財產進行清算,涉及到對外債務或者其它債權情況的,應當根據合法的程式和規定進行合理的轉移,另外還涉及到員工的經濟補償和勞動合同的解決等工作,這些都是需要股東來進行處理的,具體的情況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