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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無財產可執行企業法定代表人嗎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7.63K)

如果被執行人是公司的,原則上只能執行公司的財產,而不可以執行法定代表人個人的財產。

公司無財產可執行企業法定代表人嗎

(1)如果是合夥企業,法人(股東)需要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企業無資產,可以執行其法人財產。

(2)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法人(股東)在經營過程中,無過錯,其是不承擔連帶責任的,因此不能執行法人個人財產的。

(3)特殊情況,如果該有限責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只有一個股東,如果有證據證明,股東財產和公司財產混合不清,可以執行其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