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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股東撤資如何退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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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股東撤資如何退還股份

法律上股東撤資如何退還股份

股東出資後不得撤資,如果股東想退出,須通過股權轉讓、公司減資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實現。

就股權轉讓而言,一是其他股東收購該股東的股權,二是該股東將所持公司的股權轉讓給第三人。股權轉讓價格雙方協商確定。

就公司減資而言,股東會做出減資決議,該股東減資從而退出公司。

就公司清算而言,股東會做出解散清算的決議,公司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債務後,公司還有剩餘財產的,則股東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公司予以登出。

公司法第三十五條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股東的撤資在法律上的是不合理的,如果有關的當事人強行撤資,所屬企業的監管部門可以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更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權益保障需要在法律的約束下進行,否則自己的事情處理就會喪失法律上的積極性,進而無法有效的解決問題。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