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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的意思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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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獨資企業的意思指什麼?

個人獨資企業的意思指什麼?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其典型特徵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濟實體。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必須是中國人,所以外商獨資企業不是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後,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是債權人自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後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最重要的一點,個人獨資企業不同於一人有限公司,不是法人。

二、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有哪些?

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

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託或者聘用他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

1、內部限制(投資人對受託人職權的限制)

(1)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受託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2)投資人委託或者聘用的人員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時違反雙方訂立的合同,給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法定限制(法律對受託人職權的限制)包括但不限於:

(1)不得擅自以企業財產提供擔保;

(2)未經投資人同意,不得從事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未經投資人同意,不得同本企業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4)未經投資人同意,不得擅自將企業商標或者其他智慧財產權轉讓給他人使用。

綜上所述,個人獨資企業屬於獨資企業,但是不同於其他企業,不具備法人的資格。可以理解為個人獨資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獲取的利潤、產生的虧損都需要由個人來承擔,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於一個自然人股東或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兩者之間適用的企業管理辦法自然也不相同,切忌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