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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停業要辦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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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獨資企業停業要辦什麼手續?

個人獨資企業停業要辦什麼手續?

個人獨資企業停業應當向稅務機關提出停業登記,說明停業的理由、時間、停業前的納稅情況和發票的領、用、存情況,並如實填寫申請停業登記表。稅務機關經過稽核(必要時可實地審查),應當責成申請停業的納稅人結清稅款,辦理停業登記。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經核准停業在15日以上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應當相應調整已經核定的應納稅額。具體調整的時限或額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應當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依法補繳應納稅款。

第二十三條納稅人應當於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復業登記申請,經確認後,辦理復業登記,領回或啟用稅務登記證件和發票領購薄及其領購的發票,納入正常管理。

納稅人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長停業登記。

二、企業歇業有什麼規定要遵守

第二十條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出登記。

第二十一條業法人辦理登出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登出登記報告、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檔案。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後,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並將登出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

第二十二條業法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滿六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一年的,視同歇業,登記主管機關應當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並將登出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

個人獨資企業停業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先到當地的稅務機關繳納企業在經營期間所需要繳納的稅額。並且由於企業的停業,不少職員會被停職,故而即使是個人獨資型別的企業,若是停業,也需要按照規定,支付給這些職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