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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券商有私募基金託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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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募基金託管

哪些券商有私募基金託管資格?

1、私募基金託管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託,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資產,監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資運作,基金託管人獨立開設基金資產賬戶,依據管理人的指令進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資產,在有關制度和基金契約規定的範圍內對基金業務運作進行監督,並收取一定的託管費。

2、為充分保障基金投資者的權益,防止基金信託財產被挪作它用,各國的證券投資信託法規都規定:凡是基金都要設立基金託管機構,即基金託管人來對基金管理機構的投資操作進行監督和對基金資產進行保管。

3、基金託管人又稱基金保管人,是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承擔資產保管、交易監督、資訊披露、資金清算與會計核算等相應職責的當事人。基金託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權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實力的商業銀行或信託投資公司擔任。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範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

二、券商成為基金託管人的條件

基金託管人是依據基金執行中"管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和對基金資產進行保管的機構。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範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

概括的說,基金託管人應該是完全獨立於基金管理機構,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實收資本達到一定規模,具有行業信譽的金融機構。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託管人由依法設立並取得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擔任。

申請取得基金託管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1、 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

2、 實收資本不少於80億元;

3、 取得基金從業資格證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4、 具備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資產的條件;

5、 具備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6、 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與基金託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7、 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8、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私募基金託管機構的管理

1、券商的管理條件

(1)淨資產和資本充足率符合有關規定;

(2)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

(3)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4)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條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託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7)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2、券商基金託管機構權利

基金託管人的權利主要有:

(1)保管基金的資產;

(2)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3)獲取基金託管費用。

3、券商基金託管機構義務

基金託管人的義務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1)保管基金資產;

(2)保管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3)負責基金投資於證券的清算交割,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負責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

哪些券商有私募基金託管資格呢?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成為私募基金的券商託管人需要在滿足一般券商條件的基礎上,還應當滿足註冊資本在80億人民幣以上以及設立有專業的基金託管部門的條件才可以。不滿足上述條件的券商是沒有資格成為基金託管機構的。因此,小編建議您在選擇基金託管機構時要仔細審查券商資格,以免給您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