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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到場是否能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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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到場是否能離婚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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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到場是否能離婚

如果是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民政部門,持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以及結婚證原件,簽訂關於夫妻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承擔、子女撫養(如有子女)等內容的書面離婚協議,民政部門才能辦理。

如果一方不到場,則不能協議離婚,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