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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設立條件都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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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範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經營著規模龐大的資產,管轄著眾多的生產經營單位,並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

集團公司設立條件都有哪些呢?

一、全國級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與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二、省級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母公司的註冊資本為3000萬元以上;

2、有三個子公司(即控股企業);

3、母公司的註冊資本與三個子公司的註冊資本之和為6000萬元以上。

三、市級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母公司的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以上;

2、有三個子公司(即控股企業);

3、母公司的註冊資本與三個子公司的註冊資本之和為2000萬元以上。

四、集團應具備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註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不論是哪一型別的集團公司設立,資金都是該集團公司設立條件中的先決條件,如果註冊資金不夠的話就無法申請到集團公司的登記。集團公司的設立除了需要資金支援之外,也要集體公司的管理層選出該公司的經營決策者並制定出適合公司發展的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