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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三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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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的三原則是什麼?

公司法的三原則是什麼?

《公司法》的三原則是:指資本確定、資本維持、資本不變。這三個原則被視為大陸法系公司法的核心原則,保證公司獨立、完整,保證法定資本製得以實現。《公司法》對於公司的約束是很大的,任何公司都必須按照法律中的內容來嚴格的執行,否則將會影響到公司的正常經營。

二、三個原則的具體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一)資本維持原則,也稱資本充實原則,指公司存續期間,應當維持與其註冊資本相當的資本,以達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和社會交易的安全。這一原則要求實繳資本和註冊資本的一致,如果不一致,也要保證公司維持一個和註冊資本相當的實繳資本。其具體制度包括:

(1)有限公司初始股東對現金之外的出資負有價值保證責任,而其他股東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2)股份公司不得以低於股票面額的價格發行股份;

(3)除非依照特別規定的目的和程式,不得收購本公司股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為質押;

(5)公司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之前不得分配利潤;

(6)公司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

(7)公司的股票和債券之間的轉換受到嚴格限制;

(8)公司對外擔保的限制等。

(二)資本不變原則,意味著公司的註冊資本確定以後,非經法定程式,不得任意減少或增加。不過不允許增加或減少資本的公司法是不可想象的,因此這一原則實際上意味著資本變動的公告。其具體制度包括:

(1)公司的註冊資本減少的,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修改章程,辦理變更登記,並應通知債權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擔保;

(2)登記(合併、分立)的事項變動,以及資本變動,應當進行登記。

《公司法》的三個原則是一家公司維持合規合法經營的指南,是必須要嚴格執行的標準,必須要嚴格按照三個原則的要求執行,這樣子才可以穩定公司的獨立完整,如果公司違背了其中三個原則的要求,那麼是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甚至是停止運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