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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註冊的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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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經營的過程中,很多人覺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既顯得企業比較正規,經營風險相對也比較小,但是提起公司註冊,就覺得定是件非常麻煩的事情不知道該從何處著手,其實公司註冊並沒有那麼複雜,但是首先要做的自然是核名,那麼公司名稱註冊的流程是怎樣的呢,我們來看一下。

公司名稱註冊的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名稱註冊的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應當由全體投資人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向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一、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二、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書面證明;

三、代表或受託代理機構及受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企業法人資格證明及受託資格證明;

四、全體投資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

外商投資企業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註冊時,應當由企業組建負責人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向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一、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二、專案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專案建議書或可行性報告的批准檔案(外商獨資企業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時,不要求此批准檔案);

四、投資者所在國(地區)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

五、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書面證明;

六、代表或受託代理機構及受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企業法人資格證明及受託資格證明。

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自受理企業提交的全部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核准的企業名稱作出核准或駁回的決定。核准的,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駁回的,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

預先核准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企業有正當理由在6個月內未能完成設立登記的,在保留期屆滿前,可以申請延長保留期,延長的保留期不得超過6個月。企業名稱核准與企業登記註冊不在同一機關辦理的,企業應當自登記註冊之日起60日內將加蓋發照機關公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報送核准企業名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未備案的,其企業名稱不受保護。

經預先核准名稱的企業申請設立登記時,如預先核准的企業名稱中反映的行業或特殊組織形式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須報經審批,而申請人不能提交相應的批准檔案的,申請人取得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無效。申請人重新申請的企業名稱,應重新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公司名稱註冊的流程是怎樣的”,成立公司,公司名稱的核準是第一步的。企業首先要擬好自己想要註冊的名稱,一般應多備幾個,這樣在核名時通過的機率會更高一些。然後帶上股東和委託代理人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工商局填寫核名申請書,通常工商局會先行檢視,對於通過註冊機率較高的名字予以保留,但是具體公司名稱還是要以下發的核名通知書為準。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公司註冊的注意事項,歡迎登陸本站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