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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有權審計公司財務嗎

經營管理 閱讀(3.14W)
股東有權審計公司財務嗎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覆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但是否對公司財務賬簿進行審計,屬於公司自治的內容,應當由公司內部協商確定,不屬於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知情權的範疇,因此作為股東,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所有權利,但要求進行審計是不包括在內的,所以,其無權要求審計公司賬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八條
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公司應當定期向股東披露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