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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企業改制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1.41W)

我們知道我國的經濟主要力量是國有企業,我國對於我國的企業有著嚴格的管理,在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中每個企業不管是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都要經過融資或者改制來壯大自己的企業實力,保障企業能夠穩定的發展,那建築施工企業改制規定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

建築施工企業改制是什麼?

一、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國有建築企業改制能夠有力地促進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而其根本目標之一也正是在國有企業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作為經濟細胞的企業必須成為具有市場意識、競爭意識以及充分的創新能力,否則就會因無法滿足和實現市場的需求而被市場機制淘汰出局。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正是為了使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迴應市場的需求和條件的能力,能夠積極投身於市場競爭的洪流之中,不斷保持企業的活力和生命力。

現代企業制度包括的內容,國內外還沒有統一的見解。但是一般認為,現代企業制度應當包括:

(一)科學合理的企業組織機構

企業的內部組織結構,尤其是公司的組織機構,吸收了代議制國家機構的某些設定機理,同時加以改造,使之適應以營利為目標、以資本聯合為特色的公司企業的需要。按照產權學派的觀點,企業內部所進行的資源配置顯然與以市場選擇決定資源配置的機制正好相反。企業存在的經濟學原理在於企業能夠節約發現有關價格的成本以及交易的談判、締約成本。而通過形成一個組織,並允許某種權威(企業家)支配資源,就能節約市場交易成本。而威廉姆森認為,現代公司是“許許多多具有節約成本的目的和效應的組織創新的結果。”現代公司的基本特徵是多部門、多層次的集中控制系統。它以公司內部的行政力量(所謂“看得見的手”)取代了市場機制(所謂“看不見的手”)來配置企業內部資源。過去通常由市場來完成的交易,現在則被“內部化”到公司內部由企業的經理進行協調和控制。德姆塞茨則認為,公司的發展客觀上需要籌集鉅額資金從而獲得規模經濟的好處。但是每個股東都參與決策的話,其成本非常之大,為了避免這種後果,必須將管理權集中在少數人手中;為了避免經營者失敗經營所帶來的不利後果全部由股東承擔,於是出現了有限責任制度;為了避免經營者的行為帶給股東的外部成本,出現了股份可以自由轉讓的規範,降低了股東對公司管理的監督成本,有利於經營者與股東之間的一致性。因此建立科學合理的企業內部組織機構,有利於降低企業的交易成本,提高企業的交易成功率和企業效益。

(二)現代企業財產制度

這一制度要求企業具有明晰的產權,即企業應當具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企業財產的權利,有權決定如何利用企業財產進行企業營利活動。另外,出資者放棄對出資財產的所有權,而由企業獲得對該出資的所有權,其代價是出資者獲得股權。企業財產實現了股權、所有權的雙重化轉換。出資人股權的客體是權益形態的財產,而企業法人所有權的客體是其所佔有的生產要素形態的財產。企業法人所有權與出資者的股權相互制約:出資者通過股權控制企業的巨集觀行為,使之不至於偏離股東的最高利益;企業通過獲得了所有權而實現了生產經營的獨立性,而其獨立性又能保證企業積極準確捕捉市場訊號,及時調整企業行為,從而實現盈利。這樣最終可以實現出資者的最高利益。

(三)現代企業治理制度

現代企業治理制度是規定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的規範總和。“公司(企業)治理”包括:企業控制權的配置與行使,對董事會、經理人員和職工的監控,對其工作績效的評價和激勵方案的設計與推行。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是一個描述企業不同成員之間的契約關係的概念,其目的是解決企業內在的兩個基本問題:激勵問題和經營者選擇問題。前者是指在給定產出是集體努力的結果和個人貢獻難以度量的情況下,如何促使企業的所有參與者努力提高企業的產出;後者是指在給定企業家的能力不可觀察的情況下,如何保證最有企業家能力的人成為企業的經營者(經理)?經濟學家認為,以上兩個問題必須通過適當分配委託權來解決。這裡的委託權是指剩餘索取權和控制權。所謂剩餘索取權是指對企業固定剩餘(總收益減去固定合同支付)的要求權;控制權大體來說是指選擇和監督代理人的權利(包括經營決策權、選擇和監督經營成員的權力)

有效的公司(企業)治理結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首先,最根本的是剩餘索取權應當和控制權儘可能地對應,即擁有剩餘索取權和承擔風險的人應當擁有控制權;反之,擁有控制權的人應當承擔風險;其次,經營者的補償收入應當與其經營業績掛鉤,而不能是固定合同給付。這一點和第三點都是對第一點的推論;第三,投資者必須擁有選擇和監督經營者的權威,這是因為投資者才是風險的最終承擔者,他們具有最為天然的動力去選任優秀的經營者,解僱拙劣的經營者或者對經營者加以監督;第四,最優公司治理結構應當是一種狀態依存控制結構,即控制權應當與自然狀態有關,不同狀態下企業應當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因為在一個合同不可能完備的世界裡,只有狀態依存控制才能使經營者和資產所有者的利益到達最好的一致;第五,為了解決投資者搭便車的問題,企業控制權必須集中於少數大股東手中。大股東可以通過共同利益最大化和對企業資產的充足控制來解決代理問題。另外,資本結構對於公司(企業)的治理結構的有效性也有很大影響。

在我國,國家是純粹的外部人,根本不存在內部所有者。經營者因為沒有任何利益在國有企業中,因此作為國家經營企業的代理,就會產生很多問題。另外,國有企業的廠長經理都是國家任命的,而不是資本所有者任命的。政府官員既沒有選擇好的企業經營者的動力,也不必為選擇錯誤負責;而且無論經營者表現得好壞,企業的剩餘利益都由國家所有和支配,政府官員則有可能被隨時撤換掉。因此企業的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一開始就是分離的。因此必須解決激勵機制和經營者選擇問題,才能搞好企業。通過國有企業改制、建立起科學有效的現代企業制度,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有效方法。

二、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

國有企業改制,同時還需要政府實現職能的轉變,即從過去既是公共權力的行使者又是國有企業經營者的身份中擺脫出來,成為一個單純的提供公共產品——法律、政策、服務等——的主體,將企業的控制、經營等權利還給其他主體,如股東、董事會、經營者、債權人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健全過程,就是國家政府職能的轉變過程。政府作為全民資產的代理人不僅負擔著作為一般意義的社會財產(國有資產)的安全保管、終極所有者權益保障的職能,而且還負擔著作為資本意義上的國有資產的再生產經營運作的職能。實踐證明政府對於這一雙重角色實在是勉為其難,無法兩全。主要表現在:

(一)政府難以直接代理經營眾多的國有企業

由於國有企業數量眾多,國家難以代理經營管理,只好將該職能交由給公務員具體履行。而公務員處於行政系統環境之中,習慣於按照行政化的行為規則行事,難以形成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所要求的激勵約束機制。而公務員與企業家不同之處在於:公務員無須為自己的選擇承擔任何責任,而企業家如果錯誤決策導致企業虧損或倒閉就會失業。公務員的職位安排與企業經營業績沒有任何關係。因此由公務員代理經營管理國有企業,難以在全社會範圍內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目標。

(二)國有資產再生產營運的複雜性

國有資產作為一種資本,其本質決定了它必須在流動中實現增值。這是一個極為複雜的過程,必須由專門人才來完成。而政府全面經營國有資產顯然行不通。

(三)政府直接開發和管理企業中人力資源的困難性

物質形態的國有資產必須和企業中的人力資本結合起來才能增值。但是如果由政府來管理企業中的人力資源、激勵企業中的人力資本所有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的話,則不可避免地,政府會運用行政手段或帶有行政化色彩的手段,這樣會造成國有經濟領域的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因此必須將國有企業交由市場化的經濟主體來經營管理。

三、實現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

我國現階段的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所謂市場經濟體制是指由市場作為資源分配的主導性力量,改變過去長時間存在的由國家尤其是行政機關來控制、決定社會資源是否分配以及如何分配的狀況。國有企業改制有利於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從根本上來說,國有企業(在以前被稱為“國營企業”)就是國家為了實現對資源的控制、掌握而建立起來的。在社會主義社會裡,主流意識形態一直認為階級的產生、分化以及發展變化,與某一部分人掌握了生產資料,而另一部分人喪失了對生產資料的控制,有著密切的甚至可以說是必然的因果關係。無產階級掌握政權之後,其當家作主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無產階級對生產資料的掌握和控制。但是由於無產階級在數量上的眾多性,以及個人利益在道德上的被否定,不可能由某個人成為無產階級掌握、控制生產資料的代理人,因此被掌握政權的國家理所當然地成為無產階級對生產資料的加以掌握、控制的“理想”代理人。而國家不可能親自經營企業,所以必須將經營權委託給政府官員,再由政府官員作為國家的代理人經營管理企業。這樣國有企業被國家變成了類似於國家機關的機構,其職責不是在生產經營中盈利,而是完成國家下達的指令和計劃,因此生產某種產品是否具有市場前景就不是企業要考慮的事情:如果盈利,則應當上繳國家,以供國家在不同企業之間進行調劑;如果虧損,則國家自然會想辦法彌補虧損,無須企業操心。國有企業既無須為企業能否營利而激烈競爭,這樣企業就喪失了生產經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至於國有企業的職工,既沒有失業的危險,也沒有獲利的可能,工作量的多少和職工工資沒有聯絡,而且對於企業的生產經營也幾乎沒有發言權。國有企業因此而喪失了生機。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資源的配置基本上通過市場加以進行。因此一個企業的產品或服務能否被市場接受決定了一個企業能否生存下去,決定了企業能否獲得足夠多的社會和自然資源。因此企業必須以市場為導向決定自己的生產、經營、服務策略,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吸引資金、人才、原料等資源向該企業流動。同樣,作為市場主體和競爭主體的企業,必須充分發揮其經濟細胞的作用,通過契約將各個單個自然人、法人、其他經濟組織聯絡起來,組成一個充分、有機的生產、銷售、經營的網路。為了配合企業之間的經濟聯絡和契約關係,還必須建立和提供一系列其他契約關係和交易機會,如勞動力市場(包括企業家市場和其他高階勞務提供者市場)金融市場等。眾多交易要素市場和企業間契約將會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規則統一、交易自由的市場機制。這些都需要有活躍的、擁有企業控制權、決策權、生產經營權等自由的企業作為樞紐加以連線。因此,通過國有企業改制可以啟用國有企業長期沉寂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而充滿活力和擁有主動權的企業將有力地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與發展。

我國的主導企業是國有企業,在國有企業的的領導之下我國的經濟才能平穩發展,一般國有建築公司作為我國建築行業的骨幹力量,一直是我國工程領域的領軍人,因此在改制的時候嚴格執行相關程式,保證改制能夠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