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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能不能是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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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東能不能是監事?

公司股東能不能是監事?

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股東是可以做監事的,監事會成員應該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等人組織。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2、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3、監事會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4、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一條

1、根據法律規定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監事應該是獨立的,不能兼任。經理也不能兼任監事,執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監事。公司法對公司行為、公司各個職能部門和管理層人員均制定了詳細規定。

2、監事具有獨立性,作用是監督各個層級的管理人員,不得與其他管理人員有利益衝突或不正當的利害關係。

3、監事有以下責任: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開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法律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綜上所述,法律規定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經理和執行董事不能兼任監事,監事具有獨立性,監督各個層級的管理人員,監事的責任有,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