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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標權的賠償數額怎麼確定

經營管理 閱讀(1.89W)

第一,按照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來確定。侵權人在市場上銷售侵權商品,使商標註冊專用權人商品的銷售量下降,其銷售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商品的利潤。
第二,按照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來確定。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從每件侵權商品所獲得的利潤乘以市場上銷售的商品數額。在判斷侵權人所獲利益的時候應當加上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三,給予法定數額的賠償。對於部分侵犯商標專用權的案件,難以取得充分的證據以確定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被侵權人50萬以下的賠償。
《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確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時,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侵犯商標權的賠償數額怎麼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