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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開公司債券分期發行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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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公司債券

非公開公司債券分期發行的條件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是公司債的表現形式,基於公司債券的發行,在債券的持有人和發行人之間形成了以還本付息為內容的債權債務法律關係。因此,公司債券是公司向債券持有人出具的債務憑證。

二、非公開發行債券主體的條件

證券業協會實行負面清單制,承銷機構專案承接不得涉及負面清單的範圍。

負面清單具體範圍如下:

1、最近12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檔案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的發行人。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的發行人。

3、最近12個月內因違反《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被中國證監會採取監管措施的發行人。

4、最近兩年內財務報表曾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發行人。

5、擅自改變前次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而未做糾正,或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用途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發行人。

6、存在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情形的發行人。

7、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本條所指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是指根據國務院相關檔案規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專案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8、國土資源部等部門認定的存在“閒置土地”、“炒地”、“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公司。

9、典當行。

10、非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的擔保公司。

11、未能滿足以下條件的小貸公司:

(1)經省級主管機關批准設立或備案,且成立時間滿2年;

(2)省級監管評級或考核評級連續兩年達到最高等級;

(3)主體信用評級達到AA-或以上;

(4)發行私募公司債的,只需滿足上述負面清單要求即可,沒有對財務指標不超過淨資產40%紅線的限制。

小編已經作了介紹。以非公開方式進行債券的發行有自身的優點,但也有缺點。對於缺點,主要就是募集的範圍相對較小,短期內難以籌得大量資金,因此一般多會選擇分期發行的模式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無論是公開還是非公開,企業公司的目的都是籌集資金支援公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