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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銷能否繼續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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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再簽訂合同,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就要進行清算,《民法典》規定公司清算期間存續,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活動,因此判斷是否可以簽訂合同的關鍵就是看簽訂行為是否屬於公司清算的範疇,而繼續簽訂合同的行為並不屬於公司清算,因此公司不得繼續簽訂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程式】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公司被吊銷能否繼續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