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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的分公司籤合同誰承擔責任?

經營管理 閱讀(1.47W)

一、吊銷的分公司籤合同誰承擔總責?

吊銷的分公司籤合同誰承擔責任?

分公司被吊銷執照後所籤的買賣合同,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由總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的管轄,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資格,從根本屬性上來講,其屬於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財產和法人資格,但只要分公司經過工商部門的登記後,領取了營業執照,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法》上的其他組織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何區別?

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享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則不具有獨立的民事和商事主體資格,不具有法人資格。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擁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自己獨立承擔。

2、二者的經營範圍不同

公司經營範圍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經營範圍,子公司可以自行選擇經營範圍,一般無限制。

3、二者設立的程式不同

分公司的設立程式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設立程式不同,設立分公司只需辦理簡單的登記和開業手續。而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規定進行申請和設立。

4、二者的財產關係不同

在財產關係結構上,子公司雖然有母公司的參與,但仍有屬於自己的財產。分公司的財產則全屬於本公司,是本公司財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而子公司的財產是獨立的,與總公司財產無關。另外,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

綜上所述,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可以對外簽訂合同,如分公司吊銷後,其合同主體變更為總公司,由總公司承擔責任,造成合同違約的,總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為合同糾紛起訴,對方可以將總公司列為被告,合同簽訂地法院具備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