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保人的權益:1、請求保險公司承擔必要、合理費用。2、請求保險公司降低保險費。被保險財產的危險程度明顯減少時,保險公司應當降低保險費,並按日計算,退還相應的保險費。3、請求復效。4、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法律依據】《保險法》第13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