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地產估價機構股東責任是什麼?
評估公司需要對評估報告承擔法律責任。
1、《公司法》 第二百零七條
2、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提供虛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吊銷營業執照。
3、據《公司法》的規定,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提供虛假料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吊銷營業執照。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因過失提供有重大遺漏的報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處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吊銷營業執照。
4、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因其出具的評估結果、驗資或者驗證證明不實,給公司債權人造成損失的,除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外,在其評估或者證明不實的金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萬元以下罰款,並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註冊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評估範圍
1、土地使用權出讓和掛牌土地使用權的價格評估;
2、企業改制、上市、資產重組、聯營、兼併、合併、破產清算等各種經濟活動中涉及房地產估價;
3、房地產抵押價值評估;
4、專業仲裁及司法訴訟中有關房地產價格評估;
6、房地產轉讓價格評估;
7、房地產租賃價格評估;
8、房地產分割、合併估價;
9、房地產拍賣底價評估;
10、房地產課稅價格評估;
11、房地產保險評估;
12、其他目的的房地產評估。
三、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
分為一、二、三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二、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並接受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由自然人出資,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形式設立。
綜上所述,如果驗資評估機構股東出具的評估結果不實,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評估登記機關有權沒收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評估機構的主管部門,應當對其虛假行為責令改正,並對其判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應當吊銷營業執照。房地產估價價機構應當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勢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