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企業債務籌資風險的成因包括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1.43W)

企業債務籌資風險的成因:負債規模、負債利率、債務的期限結構、預期現金流入量與資產流動性、金融環境的影響、經營風險。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企業債務籌資風險的成因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