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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資子公司是否設立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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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資子公司是否設立董事會?

全資子公司是否設立董事會?

全資子公司是指只有一個法人股東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子公司,也就是就是《公司法》上所說的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可以不設股東會,也可以不設定董事會。由股東一人決策,子公司的股東是母公司,就由母公司決策。

《公司法》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二、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享有獨立的法人地位。

而分公司則不具有獨立的民事和商事主體資格,僅僅是本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

2、稱謂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名稱,必須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當事人。

而子公司有自己獨立的名稱。

3、意志關係不同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獨立的,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能進行直接的命令指揮。

而分公司作為本公司的分支機構,其業務的執行、資金的調動完全受制於本公司,與本公司之間是一種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

4、財產關係不同

在財產關係結構上,子公司儘管有母公司的參與,但仍有屬於自己的財產。

而分公司的財產則全屬於本公司,是本公司財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獨立的法律財產,而子公司的財產則具有完全的獨立性。

5、財產責任不同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自主經營、獨立核算,其一切後果包括財產責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

而分公司作為非獨立主體,既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也沒有自己獨立的意志,因此其經營後果應當歸屬本公司,由此而產生的財產責任亦由本公司承擔。

6、產品包裝標註不同

子公司在產品外包裝上必須標註自己的名稱和住所。

分公司可以標註自己的名稱、住所,也可以同時標註總公司的名稱、住所,還可以只標註總公司的名稱、住所。

綜上了解到,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僅有一個法人股東的全資子公司是可以不設立股東會,也同樣可以不設立董事會的。同樣可以瞭解到,子公司在主體資格上、稱謂上、意識關係、財產關係以及財產責任和產品包裝上都與分公司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