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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資子公司是否設立董事會

經營管理 閱讀(6.97K)

一、全資子公司是否設立董事會

全資子公司是否設立董事會

全資子公司就是《公司法》上所說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可以不設股東會,也可以不設定董事會。由股東一人決策,子公司的股東是母公司,就由母公司決策。

《公司法》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二、子公司註冊流程

1、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到工商局填寫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後就會核發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辦理許可證。這個步驟如果涉及環保、消防等方面才需要;

3、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目前,到工商部門領取的是三證合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刻章。取得營業執照後,到行政服務大廳公安視窗辦理刻章登記備案。公安稽核通過後,開具《刻章許可證》就可以刻章了。

5、銀行開戶。申請人可以提前和銀行客服預約,按銀行要求填寫表格後,取得《開戶許可證》。至此,公司註冊的手續全部完成。

三、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只有一名法人股東的全資子公司不得設立股東大會或董事會。也可以理解為,子公司在主體資格、職稱、認知關係、產權關係、產權責任、產品包裝等方面與分支機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