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範圍是指國家允許企業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專案,反映企業業務活動的內容和生產經營方向,是企業業務活動範圍的法律界限,體現企業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核心內容。一般情況下,經營範圍和稅收沒有關係,但是可以通過經營範圍來看是否需要繳納某些特殊的營業稅和消費稅款。
《公司法》規定:企業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不能超越章程規定的經營範圍申請登記註冊。
稅收標準視情況而定,稅收標準:
一、若企業屬於服務業,主要稅種為營業稅,按稅務核定的辦法繳納:
1、主稅:按收入交5%的營業稅(交地稅)
2、附加稅費(交地稅)
(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的7%(縣鎮為5%、鄉為1%)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1%繳納;
3、按分配的紅利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交地稅)
4、按利潤的25%繳納企業所得稅。(交地稅)
5、另外,還有房產稅(原值7折的1.2%或租金12%)、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有車交車船稅等。(交地稅)
二、若企業屬於商業或加工業,主要稅種為增值稅,按稅務核定的辦法徵收:
1、主稅:按收入交3%的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17%。(交國稅)
2、附加稅費(交地稅)
(1)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縣鎮為5%、鄉為1%)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1%繳納;
3、按分配的紅利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交地稅)
4、按利潤的25%繳納企業所得稅。(交國稅)
5、另外,還有房產稅(原值7折的1.2%或租金12%)、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有車交車船稅等。(交地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