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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經營與超範圍經營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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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經營與超範圍經營的區別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超範圍經營不再處罰

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66條規定:超出核准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
雖然舊的檔案對於超出經營範圍規定了處罰,然而新的相關檔案中將這些超出經營範圍處罰的條款予以了廢除。也就是說,按新檔案的規定,超出經營範圍經營一般不屬於違法行為,不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