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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8年不年檢有沒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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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法律規定個體工商戶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應當每年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登記機關將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和上一年度經營情況進行審驗。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在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

個體戶8年不年檢有沒有事

《個體戶工商條例

第十四條

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在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