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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嗎?

經營管理 閱讀(6.51K)

一、公司的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嗎?

公司的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嗎?

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監事會是公司專事監督職能的機構,以出資人代表 的身份行使監督權。監事會以董事會和經理層人員為監督物件。

二、監事會的作用

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對公司財務以及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性進行監督,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公司應採取措施保障監事的知情權,及時向監事提供必要的資訊和資料,以便監事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和評價。總裁應當根據監事會的要求,向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裁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監事會發現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可以向董事會、股東(大)會反映。

三、監事會的職權範圍

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列席董事會會議,對所以議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

(八)發現公司經營情況;

(九)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上市公司的監事會還可以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稽核並提出書面稽核意見。

四、監事會的主要形式

監事會監督的主要形式。為了完成監督職能,監事會不僅要進行會計監督,而且要進行業務監督。不僅要有事後監督,而且要有事前和事中監督(即計劃、決策時的監督)。監事會對經營管理的業務監督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通知經營管理機構停止其違法行為。當董事或經理人員執行業務時違反法律、公司章程以及從事登記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時,監事有權通知他們停止其行為。

二是隨時調查公司的財務狀況,審查帳冊檔案,並有權要求董事會向其提供情況。

三是稽核董事會編制的提供給股東(大)會的各種報表,並把稽核意見向股東(大)會報告。

四是當監事會認為有必要時,一般是在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可以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此外,在以下特殊情況下,監事會有代表公司之權:

一是當公司與董事間發生訴訟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監督機構代表公司作為訴訟一方處理有關法律事宜。

二是當董事自己或他人與本公司有交涉時,由監事會代表公司與董事進行交涉。

三是當監事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稽核帳冊報表時,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會計師或其他監督法人。

由此可知,監事會作為公司的監督機構,需要對股東大會負責。監事會的具體作用是通過監督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同時,監事會的職權涉及方方面面,主要是對公司的經營狀況、公司的高管等人的合法性行為等事項進行監督。監事會監督的主要形式包括會計監督、業務監督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