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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兼併應該遵從什麼程式

經營管理 閱讀(7.48K)

1、初步確定兼併方和被兼併方企業。
2、清產核資和財務審計。
3、資產評估。
4、確定產權底價。
5、簽署兼併協議和轉讓價款管理。
6、辦理產權轉讓的清算手續和法律手續。
7、權利義務的承擔和職工的安置。
【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172條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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