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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制企業改制需要哪些材料

經營管理 閱讀(3.22W)

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經過不斷的改革創新以後,目前比較有一套規範的管理體系和經營體系。儘管說公司需要經過註冊以後,並且完成一系列的登記以後才能正式命名為公司。但是在現實生活當中,也會存在一些非公司制企業改制。下文中小編就詳細為大家介紹一下,非公司制企業改制需要哪些材料?

非公司制企業改制需要哪些材料

一、非公司制企業改制需要哪些材料?

非公司企業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非公司企業法人改制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

3、企業法人的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檔案。

4、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申請按《公司法》改制的,應當提交集體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的批准決議。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申請按《公司法》改制的,應當提交鄉或者村的農民大會(農民代表會議)或者代表全體農民的集體經濟組織的批准決議或批准檔案。

5、企業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檔案(改制後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與第3項合併提交)。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企業按《公司法》改制或變更登記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件影印件。

7、企業債權銀行出具的金融債權保全證明檔案和人民銀行總行或其派出機構出具的確認檔案(中小企業改制提交)。

8、改制後的公司章程。

二、企業改制設立時主要涉及哪些稅種?

企業在改制設立的過程,可能涉及的稅項主要有:

(1)資產評估增值的所得稅及折舊抵扣

(2)所得稅的合併納稅

(3)與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契稅

(4)設立股份公司、移交各種合同、權力許可證及資金賬簿相關的稅收

(5)員工安置、資產剝離相關的稅收等。

三、企業改制設立時,其資產評估增值部分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常見的公司設立方式是主發起人以經營性淨資產或經營性實體(包括子公司、分公司)評估作價,並聯合其他發起人以現金或非貨幣資產出資成立公司。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時,資產評估增值部份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的規定處理:

(1)以整體資產出資時,收到的對價是被投資方的股權(即整體資產評估增值部份屬於股權支付對價)暫不計算確認資產評估增值部份的所得或損失

(2)以其它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時,應當將其非貨幣性資產評估增值額部分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稅法所指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企業持有的貨幣性資產(即企業持有的現金及將以固定或可確定金額的貨幣收取的資產,包括現金、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和債券等)以外的資產,包括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等。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企業改制是按照非公司制來進行改制的話,需要提交企業改制後的公司章程,非公司企業法人改制登記書等有效證件。另外企業在改制過程當中還涉及到一系列的稅費,大家有必要了解一下,及時向我國稅務局進行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