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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司打借條會影響股東嗎

經營管理 閱讀(1.99W)

一、用公司打借條會影響股東嗎?

用公司打借條會影響股東嗎

公司借債原則上不會影響股東,假冒公司名義寫借條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3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制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但是,特殊情況下公司債務會由股東承擔:

(1)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股東出資以後,資產就變成了公司的財產,股東只能通過轉讓的方式收回自己的出資。抽逃出資行為非法減少了公司資產,削弱了公司的償債能力,如果債權人的債權因此不能實現,抽逃出資的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二、借條滿足什麼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為。

三、股東有哪些權利?

1、身份證明

股東可要求公司將其名稱記載於股東名冊,有限責任公司還需向股東出具出資證明;股份公司向股東簽發股票作為憑證。

2、收益權

股東作為投資人,目的就是獲得收益。股東應按照其出資的比例或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權紅利或其他形式的利潤分配。公司的利潤,是指除去運營成本、繳納各種稅費,並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依股東會決議提取任意公積金後,公司的盈餘,按照股東的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3、表決權

公司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對股東會決議有表決權。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有限責任公司的議事程式及表決方式,除《公司法》規定的除外,公司章程也可自行約定。

4、優先認繳出資的權利

有限責任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5、優先購買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他人轉讓股權,經其他股東同意轉讓的,公司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另,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6、查閱權

股東有權知悉公司的運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所以,《公司法》對股東的查閱權做出了相應規定,且公司章程不得更改。《公司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九十七條分別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的股東查閱資料的權利做出了規定。

《公司法》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覆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公司法》第九十七條 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公司對外借債,原則上是要召開股東大會的,因為股東對公司的債務債權有知情權,沒有召開股東大會,公司的某一位股東就對外借錢的決定也是無效的,這樣做涉嫌侵犯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