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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法人風險大嗎?

經營管理 閱讀(6.19K)

現實生活中出現一種“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建築公司法人風險大嗎?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關於掛名法人的內容,在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或者其他特定情況下能否證明自己是掛名的法人可能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建築公司法人風險大嗎?

建築公司法人風險大嗎?

擔任“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要面對較大的法律風險,並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概括起來分兩種情況:

第一,如果不能證明自己屬於“掛名”法定代表人:

(1)在民事責任方面,在某些情況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本人、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2)在行政責任方面,在某些情況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行政責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舉證證明,其對公司的行為並不知情,且主觀上沒有過錯亦不存在失職。

(3)在刑事責任方面,對於公司從事的犯罪行為法定代表人並不一定承擔刑事責任,但在我國《刑法》規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對單位進行處罰外,還可能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例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偷稅罪、侵犯著作權罪、非法經營罪等。

(4)當公司進入破產程式、被申請強制執行或欠繳稅款時,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機關有權對法定代表人採取相應強制措施。

第二,如果可以證明自己屬於“掛名”法定代表人:

(1)在民事責任方面,如果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自身的財產為限對外承擔還款責任;如果實際控制人操縱公司時存在虛構出資、抽逃出資行為,或者在訴訟過程中有隱匿、轉移資產,或未經清算擅自處分財產等行為,“掛名”法定代表人都要面臨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掛名法定代表人無論是否知情,但因公司對外借款或其它經營行為出具擔保檔案,仍然需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蹤或無法找到公司民事責任的承擔人,“掛名”法定代表人也將面臨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2)在刑事責任方面,實際控制人操縱公司實施經濟犯罪行為,比如詐騙銀行貸款、詐騙保險金、非法集資等情況,掛名法定代表人雖然未直接參與以上行為,但如果掛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實際控制人利用公司實施以上犯罪行為,卻不加阻止,或放任實際控制人的行為,則掛名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也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即使掛名法定代表人與實際控制人之間存在書面的關於“掛名法定代表人不參與經營和管理,也不承擔相應的責任”約定,該約定也只在雙方之間內部有效,對外並不具有法律效力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正如上面所解釋的一樣,類似建築公司法人風險大嗎這樣的問題,我們可以得出:擔任“掛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要面對較大的法律風險,並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所以要正視這一行為不要為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