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建築公司法人變更需要什麼材料?

經營管理 閱讀(2.21W)

現代化的需要必然會伴隨建築物的大量生產以及建築公司的相應發展,所以在現代的建築公司競爭也變得激烈甚至出現了大量企業間的合作或者更替的情況,但是企業如果需要將法律關係轉移就必須進行法人的變更,那麼,建築公司法人變更需要什麼材料?

建築公司法人變更需要什麼材料?

一、建築公司法人變更需要什麼材料?

通用材料:

1、《建築業企業資質變更申請書》;

2、《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稽核表》;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影印件;

4、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影印件。

(材料要求:企業同時有多個變更事項的,均在同一張《稽核表》上填寫。2、企業均需在所有變更附件材料影印件上加蓋公章,並提供相應原件備查。 3、企業需編制變更附件材料目錄,並按目錄順序將材料裝訂成冊。4、材料份數:除報部需《稽核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外,其餘為一式一份。 另:養老保險證明包括:社保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表和公司繳納養老保險的發票;)

三)法定代表人變更:

1、企業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關於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決議或者任職檔案影印件;

2、企業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職稱證書影印件。

4、屬於通過股權出資轉讓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還應當提供股權出資轉讓協議(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以及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關於股權轉讓和註冊資本專項審計報告影印件。

變更登記

第十三條 個人獨資企業變更企業名稱、企業住所、經營範圍及方式,應當在作出變更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個人獨資企業變更投資人姓名和居所、出資額和出資方式,應當在變更事由發生之日起15 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投資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委託代理人申請變更登記的,應當提交投資人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第十五條 登記機關應當在收到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全部檔案之日起15日內,作出核准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予以核准的,換髮營業執照或者發給變更登記通知書;不予核准的,發給企業登記駁回通知書。

第十六條 個人獨資企業變更住所跨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向遷入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登記機關將企業檔案移送遷入地登記機關。

第十七條 個人獨資企業因轉讓或者繼承致使投資人變化的,個人獨資企業可向原登記機關提交轉讓協議書或者法定繼承檔案,申請變更登記。

個人獨資企業改變出資方式致使個人財產與家庭共有財產變換的,個人獨資企業可向原登記機關提交改變出資方式檔案,申請變更登記。

總之,建築公司不想其他一般的公司一樣還需要更多的關於建築資格的相關證明才能夠進行合法的法人變更,否則有關部門會直接拒絕受理相關的申請自然就得到最後的變更結果了。